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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责对方次责保险拒赔怎么办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若对方未能及时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妥善处理,那么其车辆将无法顺利通过年度审查。倘若对方已经向保险机构申报理赔,但缺乏您提供的维修发票,则该起事故的保险案件仍然无法得到圆满解决,此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敦促对方与您取得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尝试与自身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利用“代位求偿权”这一法律手段,使您的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赔偿金给您。
如若保险公司对此表示反对或拒绝,您亦有权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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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7: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