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追尾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追尾方应负全部责任。两辆车的维修费用均需由追尾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被追尾方仅享有强制险的无责赔付权。此种无责赔偿部分将由追尾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为理赔。座位险仅对于车辆座椅上的人员伤亡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尾事故中,无论前车因何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追尾行为即视为后车全责。后车应首先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随后由保险公司对前车进行拍照和定损工作,最后依据定损结果支付前车的修车费用。通常情况下,后车还需要向前车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然而,该补偿金并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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