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算利息最低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借贷双方在签署借贷协议期间并未就利息问题达成明确约定,那么在此情况下,尽管出借方试图主张向借款人索要其所应负担的利息款项,然而受司法体系保护的借款人却有权利对此提出合理抗辩,并且大多数情况下,此类法庭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与认可。
但是,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即出现逾期还款现象时,出借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一标准来计算其所应获得的利息费用。 需要强调的是,倘若双方曾在借贷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利息事项,且该利率范围并未超出借贷协议签订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一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那么该利息约定便属于被法律所允许和承认的范畴之中。 综上所述,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得出的利息数额往往是较为适中和合理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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