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银行起诉时间有限制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主张和要求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限设定为三年。
这段话意指着这样的现象:若有银行以债权人身份发现其放贷借款者未能按照事先规定偿还贷款本息,那么该银行应在自觉察觉到自身合法权益已经遭受损害以及准确识别到责任人存在之日起三年内,及时提交诉讼请求至人民法院进行维权。 若逾期导致逾越了这一诉讼时效期限,那么我们需要理解,人民法院通常将不会对这一已经超过的权利进行支持和保障,但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案件,比如超过二十年前的债务,经过权利人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依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延期处理。 因此,对于银行而言,提出针对借款者的纠纷诉讼,其时效性有着明确限制,即需要把握住法院诉讼时限内的三年宝贵时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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