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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银行结息日是哪天
分类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关于短期贷款,根据规定,如若采用按季计算利息的方式,则应于每个季度末月的第二十个自然日进行结算;而若是采用按月计算利息的方式,则那么该结算日将会设定为每月的第二十个自然日。
至于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以及利息收回日期,则将综合借贷双方的商议结果来最终确定。
对于贷款期间无法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给银行的利息部分,银行可依据贷款合同中的利率水平,按照季度或者月度的方式收取相应的复利费用。
而一旦发生贷款逾期情况,银行还可以调整为依照罚息利率收取复利。
当最后一笔贷款得到完全清偿之时,利息也会随着本金一起归还给借款人。
2.中期贷款,特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包含一年)到五年以下(含五年)范围之间的贷款品种。
3.长期贷款,则专指贷款期限超过五年(不包括五年)以上的贷款类型。
这是一种利用信贷资金的基本方式,借贷关系的建立具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同时需要按照借款的实际数量和还款时间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作为回报。
贷款作为一种灵活的融资手段,能够帮助您在资金出现压力时通过提供财产作为抵押品,从银行获取贷款支持。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问题”中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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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8: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