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共同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之间因感情破裂而选择了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令人担忧且关注度极高的热门议题之一。
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共同拥有?答案是肯定的。 现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我们来详细说明以下几点: 首先,即便父母离婚,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此而被消除或中断; 其次,当离婚发生后,父母不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亲自抚养孩子,他们依旧是作为父母的身份继续存在于孩子身边;此外,尽管父母已经离婚,但他们依然享有对孩子进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童而言,法律明确规定应由母亲来直接抚养,这既符合孩子身心发展的需求,也是法律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的体现。 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但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此时则需交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据“最有利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 而当孩子已经超过8岁的话,其本人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当保障子女权益的需求成为首要条件时,父母双方若能够协商一致轮流抚养孩子的话,这种做法将得到人民法院的全力支持。 在此提醒各位商家朋友,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处理此类问题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