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员的影响有哪些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相关人员,会对其实施贷款、融资等金融领域的严格限制,其个人所持信用卡额度亦将随之相应下调,同时还需将此类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通过司法查询平台实时上报给法院;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会对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等级进行降级处理,从而限制他们申请或参与"守信用、重合同"等系列评选的权利;
若被执行人为国家级机关,或者为公务员、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特定人群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在评定优秀资格、晋升职务级别等方面进行适度限制,甚至撤销其政治待遇与荣誉头衔,严重者将受到纪律处罚;对那些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出境限制措施,包括铁路部门禁止售卖火车票予他们,以及民航部门禁止售卖机票给他们; 在招标投标管理层面上,也需要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环节;此外,建设管理部门将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提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申请,暂且搁置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务的审核,暂时搁置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诸项事宜;对于有使用权的土地方面,规划管理部门将会暂停为此类失信被执行人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同样地,正在施工的项目之后续规划手续也会暂时停止办理;至于其他方面的限制措施,则将依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