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法关于偷漏税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税务类纠纷-偷税漏税
解答
律师解析:
该行为在我国刑法中的相对应条款为逃税罪。
一旦纳税人通过欺诈或隐瞒真实情况等非法手段进行虚伪的纳税申报活动或者故意避而不报,从而逃避所应缴纳的税款达到了相当数且占总应纳税金的起步10%以上时,便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在数巨大且占应纳税的30%以上的情况下,则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罚金。
然而,如果在税务部门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且纳税人积极补缴应当缴纳的税款、缴纳罚款与滞纳金后,已经接收了行政处分的情况下,那么就不会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但若在过去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则不在上述豁免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较大并且占应纳税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巨大并且占应纳税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21: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