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可以和解可以撤销处罚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行政复议的范畴内,存在着可以进行和解以及撤销处罚的规定。
关于和解方面,当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尚未作出之前,出于自愿的意愿达成了和解的协议。 此时,只要经过行政复议机构的准许,申请人就能够撤回之前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 这一规定给予了双方在复议过程中一个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避免了冗长的复议程序,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而在撤销处罚方面,如果具体的行政行为出现了违法或者明显不恰当等状况,行政复议机关便拥有权力去撤销该处罚决定。 具体来说,像处罚依据存在错误、事实认定不够清晰、程序方面违反了相关规定等情况,复议机关都可以依法作出撤销的决定,并且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行政复议这项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了两种重要的途径,一是与被申请人进行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撤销不当的处罚,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行政争议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对某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决定未作出前,小朱与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欲和解,行政复议机构是否应准许成争议点。另外,若处罚存在违法或不当,如依据错误等,复议机关能否撤销处罚也引发关注。 案情分析: 1、关于和解,若小朱与行政机关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在复议决定作出前,只要符合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应准许,准许后小朱可撤回复议申请,这有利于节省双方时间和精力。 2、对于撤销处罚,若处罚确实存在违法或明显不恰当,如处罚依据错误、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等,复议机关有权撤销该处罚决定,并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以保障小朱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