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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需要多长时间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复议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案件背景及争议焦点等相关信息的深入分析与核实工作,依法作出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但若法律明确规定该种情况下的行政复议审查时限短于60个工作日的情况例外。在此基础上,如遇特殊复杂情况,导致无法依照既定时间期限完成行政复议决定过程,则需经过上级领导的批准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执行期,具体延长天数取决于实际情况而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
最后,行政复议机构需要就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进行书面撰写,形成正式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相应公章以示公正权威。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宣布并送达到当事人手中,便产生了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和强制执行力,不可被轻易更改或推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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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