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行政复议申请期延长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复议
解答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申请期延长的条件:
案件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随便看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买方毁约怎么办?
个人债务是否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嘱能父母代写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请求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大股东个人欠债能查封公司财产吗?
合作合同签完对方毁约怎么办?
根据继承法规定代写遗嘱如何无效?
转让费合同毁约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公证律师代写遗嘱所需材料有哪些
代写遗嘱没有公证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合同卖方毁约如何处理?
股东欠债被诉怎么处理?
签了合同没到期毁约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赔偿违约金?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要还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哪个部门管
遗嘱继承人代写遗嘱可以吗?
就业竞止协议生效条件是什么
房屋合同单方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人伤交通事故对方不肯出院怎么办?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可缓刑吗?
合同制老师毁约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试用期离职要扣工资该怎么办
行政处理权
行政法
无限连带责任
入伙协议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计件工资
计时工资
年终奖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3: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