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对一审不服可以上诉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诉讼对一审不服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发送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已经预收的诉讼费用,一并报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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