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案件诉讼费谁出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事纠纷案件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交阶段 在民事纠纷案件中,诉讼费的预交通常由原告来完成。 当原告决定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在立案这个环节按照相关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各类诉讼费用。 比如在一些常见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中,原告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立案材料时,就需一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另外,申请费一般由申请人预交。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例如,当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是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以及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时,执行申请费不需要申请人在申请时预交,而是在执行工作完成后再进行交纳。 二、最终承担 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来负担,当然,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那就另当别论了。 比如在一些借贷纠纷案件中,若一方明显违约败诉,那么诉讼费一般就由其承担。 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形,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仔细考量各种因素,来决定当事人各自需要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而在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时,人民法院则会依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合理地确定当事人各自应当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作为原告立案时预交了案件受理费。后案件审理,小朱部分胜诉。争议点在于部分胜诉情况下,诉讼费该如何分担。此外,小胡申请执行生效判决,未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完成后费用承担也成问题。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与小李合同纠纷中部分胜诉情形,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量多种因素,来确定小朱和小李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对于小胡申请执行生效判决的情况,执行申请费在执行工作完成后交纳,一般应由败诉方承担,若存在特殊情况,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形判定费用承担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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