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如果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事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并不会丧失起诉权,但义务人有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另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能主动提出援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理由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其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不适用于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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