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委托诉讼代理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都有权委托代理人,他们委托谁为代理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按照他们的意志自由决定,所以委托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
与法定代理相比,委托代理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代理权的产生是基于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而非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人民法院的指定。 第二,诉讼代理的事项和代量权限一般由委托人自行决定,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委托人有权自行决定委托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则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被委托的事项。 第三,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第四,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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