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参与投票是不是弃权票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种行为代表着选举人的弃权态度。在民法法理范畴内,未参与投票之举,可被视作自动弃权。在涉及选举的具体环境之中,每位选举人均拥有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投票权的权利;倘若他们选择放弃参加投票,即等同于自动失去选举权。在候选人的信息披露不足或认为候选者未能充分选举人可以选择投出弃权票以示抗议。尽管法律层面对于未进行投票以及投出弃权票均予以认可,然而二者所产生的效应与影响却存在极大差别。前者在法律意义上意味着选举人主动放弃选举权,而后者则是对选举结果表达不满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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