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议庭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其上级的各级别人民法院,在审判上诉及抗诉等案件时,需由审判员3名至5名共同组建合议庭展开工作。
此外,人民法院对于初次审判的民事案件,也需要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建合议庭或者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不论哪种情况,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都必须为单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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