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打官司怎么处理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原告向法院递交正式的民事诉状;
2.经过法院谨慎审查,确认符合受理条件后,将会把含有所述事实与法律依据的起诉书副本以合法方式送达给被告; 3.在收到起诉书副本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被告有义务提交相应的书面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会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程序; 4.对于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开庭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同时发布公告,以便公众知晓; 5.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当事人陈述,然后是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接着是证人出庭作证,随后是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接下来是展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再者是宣读鉴定结论,最后是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阶段则主要分为两部分: 首先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其次是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反驳,再次是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或进行反驳,最后是各方之间的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需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求各方对案件的最终意见; 7.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出判决。在判决之前,如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仍可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则必须及时做出判决; 8.判决宣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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