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上诉后二审多长时间开庭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在上诉之后进行二次审理时的开庭日期,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出相关规定。
然而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当第二审判级人民法院收到上诉人或抗诉方的申诉材料之后,必须在两个月内进行案件审理并做出判决。 但若此件案情涉及到某些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严重罪行,或者同时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亦或是出现了其他特定情形之一,那么经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将案件审理期限延长至四个月。 如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审理期限,则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待其批准后方能执行。 因此,刑事案件在上诉之后进行二次审理的开庭日期通常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之内,但也不排除由于特殊情况而导致审理期限有所延长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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