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是哪个法院审理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对于业已生效之判决及裁定,确信存在不当或错误意见者,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对涉及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亦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2、在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的情况下,原判决与裁定的执行应继续进行,不得暂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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