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为普通程序多久开庭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大部分类型的民事诉讼一审审判时长设定为六个月。
在这种标准下,当人民法院启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时,其审判期限便是固定的六个月。 如若存在特殊情况需予以延长,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方能将此期限延长至最多12个月。 如果在此基础上仍有必要进行再次延期,那么就必须呈报上级法院,获得批准之后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