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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胎假期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解答
律师解析:
二胎产假是98天,根据要求: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但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不能能享受晚育假,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
不管是“双独”还是 “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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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