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n+1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用人单位并未选择续订劳动合同,则在此情况下,其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这部分的计算方式,一般而言,是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上的补偿。 然而对于那些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以达到一整年的劳动者来说,他们的工作年限将被视为一年进行计算; 而对于那些工作时间尚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只有当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才有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所谓的“n+1”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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