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劳动合约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方面,都应当提前向对方发出通知。 若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则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 而在非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并且同样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 其次,在正式解除劳动合约之前,双方还需完成工作交接事宜,结算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最后,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并在十五天之内为劳动者办理好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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