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法收养子女的手续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一、申请: 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二、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三、登记: 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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