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寒假工不想干了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超市寒假工不想干了,如果是与超市签订劳务合同的可以与超市协商解除劳务合同;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时单方面解除,又或者预告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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