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社保自愿不买,后面还告公司不给买社保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自愿放弃不具备法律效力。
参不参加社保不仅仅是企业的义务,而且也包含了劳动者的义务。所以,有的劳动者认为缴纳社保是自己的权利可以放弃,这是不对的。实际上缴纳社保是自己的义务,义务就不是随便放弃的了。 公司逾期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不同意补缴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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