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任何地方都可以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证任何地方都可以办吗 离婚证不是任何地方均能办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办理离婚证具有一定的地域限制。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自愿离婚的,应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现役军人自愿离婚的,应到现役军人驻所地或者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服刑人员自愿离婚的,应到服刑监狱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南京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金额,但是法律有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抚养费的数额主要是根据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的比例来确定。 给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证任何地方都可以办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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