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因解雇而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所产生的赔偿金之核算,应依据前述实情加以考量。
黑白分明地说,若是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违法规章而予以规避,则受害者可依劳动法中相关条款认定,其有权获得以双重我称之为“经济补偿”的补偿。 这种补偿算法,依劳动者本人在同类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本约束条件,每满一年象征性的支付该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对于超过整整六个月但不到整一年的那部分时间,按照整一年来计算补偿金; 反之,如果不足六个月的,则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至于这个“月工资”,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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