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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后补偿工资怎么计算的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辞职后薪酬补偿金的计算方法,需依据当事人离职之具体情况而定。
若责任方在于雇主方面,例如未依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约中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或是劳动环境,亦或未能按时足地支付员工合理酬劳等情形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则雇主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此类补偿支付的标准,需参考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即从劳动者开始为公司效力的那一天起算,每过一完整年便按该员工月基本薪酬的同等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
当然,若劳动者在公司供职满六个月但不满一整年,也可以累积成一整年计算;
若其在公司任职未满六个月,则应按实际月份数给予半个月的基本薪酬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月基本薪酬”这一指标,是指该员工在劳动合约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所有薪酬总的平均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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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9: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