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公司破产了,欠员工的钱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面临破产之际,其拖欠员工的款项将依据严格遵循法律条款的破产清算流程来完成偿还。
在此过程当中,员工所应获付但未得到的薪酬、医疗福利、伤残补贴及抚恤费用,均应被视为破产债权并享有优先清偿权。 此举旨在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明确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首先,破产人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福利、伤残补贴及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其次,破产人所欠缴的除上述项目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拖欠的税款; 最后,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请求,则需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总之,虽然公司破产对员工来说可能是一个困难时期,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不会因此而丧失,法律将通过相应的程序确保员工应得的权益能够最大程度地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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