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补偿金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企业破产后的经济赔偿金事宜,标准通常为参照员工在所在单位的累积服务年限予以确定。
根据规定,对于每名累积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应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 而在六个月至一年间的服务期内,则视同为一年进行计算; 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服务期,亦按照半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进行发放。 另需指出的是,当员工的月薪酬水平高出该雇佣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有行政区域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三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经济补偿的标准将相应提升到与该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相等的金额,但所支付补偿的累计年限最多不应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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