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对员工薪酬的支付将遵循以下原则:首要且关键的是,破产业主所拖欠的职员工资将会被视为优先级较高的应偿债务之一。
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各类公用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资产会按照特定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破产企业所欠付的工人工资及医药费、伤残补贴以及丧葬费等; 其次,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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