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超三年还可起诉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拖欠工资一事,其本质上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事件须经过仲裁作为前提条件,并不适用于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
但是,如果拖欠工资问题已经超出了三年的时间段,通常情况下将无法再向上申请劳动仲裁,自然也就丧失了就对裁决不满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拖欠工资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时,不论时间过去多少年,均不受仲裁时效一年的局限约束,只要劳动者能够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仍有机会主张自身权益。 若遇到拖欠工资时间超过三年且满足上述情形的状况,劳动者仍然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倘若当事人对于劳动仲裁的最终结果持有异议,抑或是仲裁委员会逾期未能作出受理决定,那么劳动者依旧有权向法院提交起诉书。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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