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少发加班费,员工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能给予适当的加班费用时,您有权诉讼并合理合法地终止当前的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依凭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全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一事实,要求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若因此引发的劳动合同解约,您还可以向该单位索取按照您在单位服务期间的工作年份所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具体而言,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您便有权利申请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在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则视作一整年计算; 如果工作未满半年,您也能要求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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