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公章丢了责任人处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位公章丢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不能超过其工资的20%。公章遗失后法人代表应当带上相关证件及时到公安部门备案,然后进行登报,声明遗失的公章已作废,然后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再去刻章。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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