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能解决工资要钱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能要钱。劳动行政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劳动行政部门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不得向劳动者要求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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