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什么补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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