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要起诉保险公司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境之下,并不必定需要诉诸于诉讼程序,以向保险公司主张索赔权益。
如果保险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章制度已经做出了合理且公正的赔偿决定或者即便尚未执行赔偿义务,但是由于某些原因而使得保险公司无法继续履行赔偿责任的话,那么被保险人均可不必再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进一步的补偿。 当涉及到由机动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时,保险公司应当在其所承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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