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劳动鉴定谁申请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申报工伤鉴别的当事人是指用人单位、受伤从业人员或他们的近亲近属以及所属工会团体。
作为雇主方,应在遭遇事故伤害之日起或经医学检验被确认为职业病之日起的 第三十个自然日开始,就各种相关事项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若雇主方面出现迟延申报的情况,该名受伤从业人员或其亲属以及所属工会团体将有权利在接下来的一年年限内直面并向雇佣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