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由几部分组成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赔偿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医疗费:治疗工伤产生的费用,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就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比如工伤职工因伤需要进行手术、用药等,只要符合相关目录标准,费用都能得到保障。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做康复性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予以报销。 像一些工伤后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情况,相关费用能得到支持。 3.辅助器具费:因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费用予以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5.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单位负责; 评定伤残等级且确认需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数额。 7.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按伤残等级由基金按月支付。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解除合同的,分别由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治疗花费不少。康复阶段又产生康复费用,还安装了辅助器具。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未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工资。伤残评定后,涉及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支付问题,小朱认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足额到位,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医疗费方面,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等目录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需核查小朱费用是否合规。 2、康复费、辅助器具费,若符合规定和经确认,相关费用应得到支持,应确认小朱的费用是否符合要求。 3、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应按原待遇支付,需责令单位补齐差额。 4、生活护理费等其他费用,应按规定由对应方支付,保障小朱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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