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伐木工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伐木工工伤赔偿标准涵盖多方面,具体如下:
1.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治疗费用为准进行支付。 这包括因工伤进行治疗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各项合理费用,都应按实际发生数额给予赔偿。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比如骨折后恢复缓慢等,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伤残津贴:依据伤残等级确定支付比例,按月发放。 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 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5.其他费用:还可能有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工伤认定结果、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伐木工,工作时受伤。治疗产生一系列费用,单位对医疗费赔偿金额有异议,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小朱停工留薪期较长,单位不想按原待遇支付工资。且伤残等级评定后,双方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医疗费应按实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支付,只要是工伤治疗相关的合理挂号费、检查费等都应赔偿,单位需提供不合理费用的证据。 2、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若伤情严重经鉴定可延长,单位不能随意减少支付。 3、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严格按伤残等级对应的标准支付,不得擅自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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