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被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他们有权获得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款项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款等相关补偿。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将会依据于工伤所导致的受伤程度来进行判断和设定。 一般情况下,伤势越严重,赔偿金额也就相应地越高。 然而,若雇主在未经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强行解除与当事员工的劳动合同,则需要额外支付给该员工赔偿金。 在对赔偿金进行计算时,雇主要同时考量到员工的正常月度工资水平,包括工伤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药费以及因工伤休息而预留的薪资等众多因素在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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