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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实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原妻子可否告诉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事实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原妻子可以告诉。虽然是事实婚姻,但是在这期间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参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就财产分配没有进行约定的话,可以平分财产。所以,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可以起诉另外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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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