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工程合同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工程合同没有写违约金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没有签补充协议,对方有违约行为的,可以按照造成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工程的具体范围。 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 3、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 4、建设工程的总价款。 5、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 6、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7、拨款和结算。 8、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 9、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三、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工程合同中没写违约金,也不代表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制度中对违约责任规定得非常明确。只不过,工程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一般以合同的约定为准。合同中没有约定也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话,很容易引起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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