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保留诉权什么意思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 一、离婚房产保留诉权什么意思? 离婚房产保留诉权的意思是暂时不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在必要时行使。例如离婚时房屋贷款还未结清,一般不能直接分割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本身就比较复杂,现在绝大多数人买房都是贷款买房,如果还没有结清银行的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通常不会同意变更房子的产权归属,尚未完全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也不宜对房产进行分割,等完全取得房屋产权后,双方不能协商分割房产的,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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