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沧州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沧州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残疾赔偿金。 8、后期治疗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 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抚慰金。 交通事故中出现受害者因伤致残的,不仅要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后续的治疗费和恢复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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