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多少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多少 经济赔偿金需要根据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一般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是在该计算方法下乘以两倍,就能够获得经济赔偿金的具体数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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