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趁人之危写借条犯法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趁人之危写借条犯法吗? 趁人之危写借条是否犯法要看所涉及到的数额;如果所写的数额较大,就可能会涉嫌敲诈勒索罪,还有可能涉嫌诈骗,如果数额没达到敲诈勒索罪的标准,就属于民法上的胁迫行为,被迫写借条的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还是要看具体案件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借条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签订主体合法及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利息约定过高,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4,合同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 三、借条的内容有哪些?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借款人来进行书写,一般借条是需要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的情况之下,如果趁人之危,或者是受威胁写的借条,如果造在的数额较大是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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