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证明?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公务员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为劳动者开具,并加盖公司公章。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处: (一)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xx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选项):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者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开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份证明可用于失业保险的缴纳,也可以将原缴纳的社保暂时停止,如果需要开具这份证明,就需要劳动者在离职时办理手续,由用人单位来开具,并且在末尾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表明合同已经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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